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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质押合同
时间:2010-03-05 来源: 作者: 点击:1645次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出质人(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担保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 ,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 类 商品上的第 号 商标质押给乙方,作为 的担保。
商标图样:
二、根据国家工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万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 。
五、质押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以将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
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质押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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