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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基本常识

时间:2010-06-28 来源: 作者: 点击:5966次

    

    所谓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

  税收筹划所取得的是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所以它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税收策划的方向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税收政策筹划

  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通常有2个,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做税收筹划,无非是从这2个因素入手。

  例如,企业所得税种,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有3档,即: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税率18%;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元,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3%。在进行该税种税收筹划时,如果现在仅从税率因素考虑,那么就有税收筹划的空间。

  二、办税费用筹划

  办税费用包括办税人员费用、资料费用、差旅费用、邮寄费用、利息等。尽管办税费用在纳税成本中占的份额不大,但仍有筹划必要。比如对企业财会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由财会人员兼任办税员;通过网上申报降低资料费用等等。对于利息费用的降低途径可以采取递延纳税的办法。

  三、额外税收负担筹划

  额外税收负担,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予以征税,但却完全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本文主要谈论与会计核算有关的三种非正常税收负担。

  1、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单独核算其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3、对纳税人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对于额外税收负担,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财务核算,按规定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认真作好纳税调整等方法来解决。

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许多大公司内设有专门的税务部门或筹划机构从事税收筹划工作。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发展缓慢,人们对税收筹划还比较陌生,甚至将税收筹划与偷漏逃税联系起来。其实,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经济行为。具体地说也就是纳税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精心谋划和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的条款,从而获得最大的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专家测算,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使企业的税负成本降低15~20%。

为帮助广大企业经营者及时了解最新税改动向,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学习合理合法的各种纳税技巧,防范经营过程中的纳税风险,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和深圳市博诚德信税务师事务所近期将在深圳联合推出为期3天的《2004年税收政策分析与税收筹划实务高级研讨会》。

据悉,此次研讨会是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首次在深圳举办的税务高级研讨会,由中国税务界著名专家、教授直接授课。研讨内容涉及税收政策调整动态、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减免税条例、最优纳税方案设计及案例分析以及融资、投资、兼并、资产重组中的财务重建和纳税筹划等一系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