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咨询电话
0574-27818676    15957871790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工商注册 > 一人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基本介绍工商注册

一人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基本介绍

时间:2011-12-09 来源: 作者: 点击:5592次
一人有限公司登记注册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被锁入宁波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含自然人),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锁入“警示信息系统”的自然人,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新股东;不能在已担任股东的公司中追加或受让股份。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许可项目的公司(具体项目参见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印制的《宁波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5、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6、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
 7、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4、专业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典当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境外就业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务公司、征信公司、商标代理公司;
 5、西客站地区、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公司。
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1、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2、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
收费标准:
 1、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设立登记最低收费80元;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2、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3、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4、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5、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 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股东亲笔签字);
 3、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 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